一、《伯尔尼公约》,1886年订立,保护著作权方面影响最大的国际公约,标志着国际版权保护体系的初步形成,1971年修改。保护客体范围:“文学艺术作品”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作品。计算机软件属于文学艺术作品的一种。
二、1955年的《世界版权公约》;保护表达
三、1994年底饿《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0条:
1、计算机程序,无论是源代码还是目标代码均应根据1971《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作为文字作品作而受到保护。
2、数据汇编或其他资料,无论机器可读还是其他形式,只要由于对其内容的选取或编排而构成智力创作,即应作为智力创作加以保护。该保护不得延伸至数据或资料本身,并不得损害存在于数据或资料本身的任何版权。
这一规定计算机程序将作为文字作品保护意味着伯尔尼公约中所有关于文字作品的规定都将适用于计算机程序。
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保护表达
著作权的内容是什么?
上述的版权版法及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制度。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三百多年前源于西方,促进知识的积累与已交流,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个人为社会进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著作权保护不仅仅能够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版权产业也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著作权法》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是用有形物体现的,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著作权也是人权,又是一种财产。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同偷盗他人钱财。盗版就是盗窃。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保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的发展。